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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那一地狗血的江湖爱情故事

字体:【 征途游戏服务中心 2014-11-13 11:57:27
我那一地狗血的江湖爱情
       一个人怕孤独,两个人怕辜负;花火飘过流年,宿命划过指尖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一
        七月盛夏的午后, 我穿越千年的光阴,扬鞭策马、懵懵懂懂闯进清源村,用好奇的,一无所知和充满幻想的眼神扫视它,抬头看到喧嚣的国聊,那只是属于别人的热闹,低头看看赤手空拳的自己,我马上明白,修炼,才是自己唯一的出路。
         一个人走遍了清源村的角落后,我暗自告诉自己,这里便是我的桃花源了,当我倦了,便回来,穿过小桥流水,去桃花树下看蝴蝶嬉戏,就算季节变换,物是人非,这里的宁静足以给我洗礼,让我再次回到最初的自己。
       现实里的一天便是游戏里的一年。
      我用了差不多半年的光阴在清源村和凤凰城里潜心修炼,终于从偏将军那里拿到进入王城的令牌,我捏了捏包裹里厚厚的银票,拿出铜镜看一眼自己如花的笑靥,仿佛听到远处有悠扬的歌声传来:风起时,剑花满天,谁拨琴弦,犹在耳边……
         在王城熙熙攘攘的人群里,我默默地站立,紧紧地握着那把拣来的扇子,我知道,就算我心似锦缎,但现在别人看到的只是我褴褛的衣衫,面对如此的繁华,我在恍惚间也短暂地失去了判断:我会是这江湖里的一个过客,还是会有属于自己的传奇?但我很快就让自己坚强起来:面对未知,不需要忐忑,恩怨情仇,一定要亲自去演。
        我还是不知道那些闪光的装备上耀眼的星星从何而来,但还好我有足够的银两支付升级的令牌费,熬夜刷牌子升级便成了我唯一的乐趣,我要潜心面壁,等待涅槃。每个深夜,我这个穿着系统赠送装备的无名之辈,都会怀揣着属于自己一个人的女侠梦,寻找着暂时的归属……从一个队伍,到另一个队伍。我知道,这样的流浪,一定不会太久,而且,如果运气好,也许令狐冲会突然出现,用我向上天求乞来给他的那双慧眼,把目光定格在我曼妙的身影上,然后,我回眸,与他对视一盏茶的功夫。从此,珠联璧合,一起笑傲这江湖。
         我绕过几个恶霸,也不屑那些狂生,我只想夜以继日心无旁骛早日成为高手,装备我所欲也,级别,亦我所欲也。别的任何东西,都无法动摇我如此坚定的念头,直到一个深夜,在白骨洞的深处,有一个身影,翩然出现在我面前 :一骑枣红马,坚毅冷峻的面容没有任何表情,头上的官帽和身上的锦袍里散发出神仙也无法阻挡的魅力,我只是在遥远的国聊里听到过他充满磁性的声音,立刻奉若男神,却没想到今天可以如此近距离地跟偶像在一起度过一个晚上的光阴……虽然,旁边还有另外的,4个人,虽然,我在他眼里并没有存在感,但是我这个布衣女子,还是永远地把那个时刻记在了心里。
         但是剧情的发展真的是很狗血,我稚嫩的目光还来不及放长远,便迷失在自己的孤陋寡闻里,故事的起承转合中,另一个他更像我绕不开的宿命,迅速占据我情窦初开的心:两双明眸深情地注视中,彼此牵过的手轻轻地握在一起,过去、现在、未来都仿佛永远融汇于这一辉煌绚丽的时刻,我懵懂地认定了他就是我的王子,也仿佛找到了我在征途里行走的意义!“我发誓:无论贫穷、疾病……我都会……” 当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,另外一个身影,便渐行渐远。
      “ 如果习惯了不该习惯的习惯,那就是不堪,如果在乎了不该在乎的在乎,那就是作践,不要对无视你的人心软,更不要向不疼你的人求可怜”;“火把倒了,火焰依然向上,错缘散了,尊严必须尚存“;”别低头,王冠会掉;别流泪,他人会笑”。还好我平时喜欢矫情,爱搜集一些让自己在滚滚红尘中可以从容转身的段子,何况游戏里的离开是如此简单,我回到清源村的桃花树下接受了洗礼,把那些伤痛打包埋葬,然后喊一声世界,甩出一个大红包给中立区的移民官,我的世界,便是另外一个晴天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
 还好我的武功并没有荒废,而且把独自闭关修炼作为疗伤唯一的手段,在各路草莽豪杰纷纷退出竞争之后,我出人意料又在意料之中地成为这个江湖中排名前十的顶尖高手。当然,心理素质显然更重要,孤独的我每次跟那些流寇过招,总是习惯以退为进,直至落荒而逃,如果不巧遇到一些可耻的无赖,我若不肯屈服,最后还会被他们肆意辱骂,江湖险恶,双拳难敌众口,我终于厌倦了单枪匹马独自闯荡江湖,我需要一双肩膀为我扛起一切,作为交换,我会付出所有的温柔。
          于是,我的第二段狗血爱情出场了,背景音乐响起,正是那首《传奇》:
只是因为在人群中
多看了你一眼
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
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
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
想你时你在天边
想你时你在眼前
想你时你在脑海
想你时你在心田
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
今生的爱情故事
不会再改变
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
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
        当我和曾经的男神在在赵国重新相遇的时候,那首传奇,便足以代替所有的语言。而当他突然喊我去拉婚车的时候,那调侃的语气更让我难以置信真假,时位之移人,我已不是当初的我,他是否还是当初的男神?我么么心口上的伤痕,印迹仍在,虽然没到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史努比的程度,但是心有余悸的感觉还时常飘渺在心头。我用拒绝作为缓兵之计,希望自己在重新开始的时候不会再次摔的很惨,我需要一个不被蒙蔽的真实判断来做出选择,几天后当我在心里说了PASS,并且告诉他的时候。他告诉我:“不爱的爱情永远不会变坏,所以我们调情,我们暧昧,却永远不要相爱。  ”听了这句话,我马上判断出我遇到了高手,江湖中剑不离手的粗人很多,文武双全的高手却难得一见,虽然我不想以牙还牙,但还是陪着他唇枪舌剑地过招,以至于几天之后竟然对他产生了相见恨晚惺惺相惜的错觉。可最后我还是翻出了一句语录:做回自己,你能行。是的,不玩暧昧,只要唯一,于是转身,不决绝,却华丽。狗血从头而降,《传奇》原来只是用来唱的,如果成真,那种让人陶醉的意境,立马跌落到尘埃里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三 
         今天,双11.我还单着。果然很狗血,
          过了半夜12点,忍不住喊一嗓子,找个老公,去拉车了。
         话音一落,琴弦崩断,寂静无声。
         这狗血的江湖,让我情何以堪啊,难道我这样清丽脱俗武功高强的女子竟然无人欣赏?高山流水,知音难求,如果我是小师妹,林平之在哪里?如果我是东方不败,令狐冲在哪里?
         我给家族地图里养的那匹马起了个名字叫令狐冲。权且养着吧,不是有句话么:春天,我把老公埋在地下,到了秋天,我就有好多好多老公了。异曲同工之妙的手法,会有意想不到的结果么?不知道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在今天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里,写写我那一地狗血的江湖爱情故事,故事里只剩下插曲,结局永远是爱情的背面,一个悠远而幽怨的残梦。以此为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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